丽水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常见问题解答(1)
1.咨询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具体政策、费用分摊参考案例,以及申请流程。
A:答:可前往丽水市建设局网站http://jsj.lishui.gov.cn/“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专栏查看,或咨询各社区加梯办。
A:
答:符合既有住宅“能装”条件的单元(楼道),是指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符合以下条件的既有住宅单元(楼道)。包括:具有合法不动产权属证明的无电梯既有住宅;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满足建筑物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有关规范要求。
2020年6月1日公布的符合“能装”条件的单元(楼道)为初步排摸结果,不排除排摸可能未实现全覆盖,一些单元(楼道)是否满足建筑物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等规范要求等也可能尚需进一步技术认定。未列入的单元(楼道)且有加装意愿的,也可在2020年6月15日17:30前先报名,是否可以安装请业主自行联系电梯公司或专业技术人员现场进行明确。
A:
答:全市“愿装”单元报名时间截止2020年6月15日17:30,符合加装电梯“能装”条件的单元(楼道),有1户以上业主(含1户)有意向的均可报名;不在“能装”条件的单元(楼道)有加装意愿的,须在截止时间前先报名。
A:
答:市市场监管部门正在建立网上“加装电梯超市”,各电梯供应商、电梯公司将对各项费用明细及优惠政策进行公开,业主可在超市中自行选择,也可自行选择超市外正规的供应商或厂家实施。
A:
答:加装电梯费用由业主自行筹集,各地财政对成功加装的电梯提供一部分奖励资金,具体奖励金额请参阅各地出台的加梯政策。
A:
答:日前,市市场监管局和市建设局联合出台了《丽水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使用管理办法(暂行)》,对安装和检验、日常使用管理、维保管理、变更管理等一系列内容进行了明确,具体内容可在市建设局网站“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专栏查询。
A:
答:有地下室的住宅是否能装电梯,是否适用“浅底坑”技术,请咨询专业部门,由电梯公司或专业技术人员现场按照现场实际情况予以明确。
A:
答:加装电梯坚持“业主主体、社区主导、政府引导、各方支持”的原则,业主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力争意见尽早统一。对于6月15日17:30前已报名的“愿装”单元(楼道),社区、街道、司法等部门将会视具体情况,分批组织提供调解助推服务。其中,对意向业主占比较高的单元(楼道),列入优先调解助推序列。
对于业主意见均已统一的单元(楼道),社区还可提供全程代办等助推服务。
A:
答:丽水市区业主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社区介绍信前往花园路1号市城建档案馆查询,咨询电话:2090609。
A:
答:“愿装”报名时间截止之前报名且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联合审查的,除享受各地所推出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政策补助外,还可享受经统一协调后管线单位及相关部门专门为推进今年该项民生实事所推出的优惠政策、优惠服务。
“愿装”报名时间截止之前没有任何意向业主报名的单元(楼道),将不作为街道、社区今年协调助推民生实事的重点,不予考虑享受前述管线单位及相关部门专门为推进今年该项民生实事所推出的优惠政策、优惠服务。事后若有加装意愿的,请业主自行协商、自行按照流程申报。
文章来源:市建设局
责任编辑:孙蓓蓓 编辑:施会强